1、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; 2、弘扬宪法精神,加强宪法实施; 3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。
我国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,于当年12月4日正式实施,并历经1988年、1993年、1999年、2004年、2018年五次修订。2014年 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《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》,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。
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。如若将法律体系比喻为一颗大树,那么宪法就是树根,其他法律就是树干和树枝。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,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,所有的法律都要诞生在宪法之下,服从于宪法精神。
宪法作为规定国家最根本、最重要问题的国家根本法,在根本上和宏观上确定着控制国家权力的基本原则、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。一切国家权力均来源于宪法并受制于宪法。
只有社会提升了对宪法的敬畏感,监督政府,督促政府,才能推动公权力在宪法和规则的框架内活动,公民的各种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。